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韩国国立全南大学合作举办药学专业博士学位教育项目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温医大药〔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评审公示、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拟确定倪连丽等同学获得学业奖学金(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17日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21日下午4:00前向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86689630,Email:wmcyxy@163.com。
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