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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三批综合考核通知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择优确定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临床医学硕士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1-5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6月26日下午15:00。

2.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3.复试比例:1:2。

日期、时间

6月26日14:30-15:00

材料复核

茶山校区药学院11A518

6月26日15:00-16:00

第三批博士复试

茶山校区药学院11A514

6月27日9:30-11:30

复试成绩公示,拟录取手续办理

茶山校区药学院11A518

四、复试内容

复试共2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个人陈述:采用PPT汇报方式,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英语水平、科研经历、特长、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读博规划等(10分钟)。

2.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10分钟)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为综合考核表中成绩的平均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分专业分导师单独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培养单位要求的材料及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原件(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色觉检查)交至负责单位。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监督保障机制

1.博士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未获得硕士学位;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4.研究生管理部门和校、院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


药学院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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