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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综合考核通知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议,择优确定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材料复核

考生须根据学院要求提供材料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基本材料要求如下:

(一)硕博连读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2.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请-考核”制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3.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5.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 职称证明材料原件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和医学技术专业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1-4为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

三、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月29日下午13:30。

2.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3. 复试比例:1:2。

日期、时间

2月29日9:30-11:30

材料复核

茶山校区药学院11A514

2月29日13:30

第一批博士复试

茶山校区科研楼南楼303﹑

304

3月1日9:30-11:30

第一轮复试成绩公示,拟录取手续办理

茶山校区药学院11A518

四、复试内容

复试共20分钟,包括个人陈述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 个人陈述:采用PPT汇报方式,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英语水平、科研经历、特长、感兴趣的研究方向、读博规划等(10分钟)。

2. 综合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10分钟)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成绩为综合考核表中成绩的平均分。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分专业分导师单独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检查)邮寄至复试负责学院。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监督保障机制

1. “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下一年度不再接受其申请。

3. 拟录取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应届硕士生入学前未能毕业或未获得硕士学位;

(2)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药学院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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