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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二批调剂复试通知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我院即将开展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对象

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中药学学术型调剂考生。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在规定时间前上传“毕为云平台”(网址https://wmu.bewell-edu.com,仅用作资格审核材料上传,账号为初试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见研究生院官网,详见:https://yjsy.wmu.edu.cn/info/1107/10840.htm。考生需在4月17日11:00前上传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

三、现场报到

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到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求真楼11A514报到,上交思想政治情况表原件和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需学校盖章),完成色觉检查和心理测试(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实验技能考试和综合面试。

1. 笔试:包括专业课和实验技能考试。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1小时。中药学专业课考试范围为中药学专业课,中药学实验技能考试范围为中药学基础实验。

2.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等综合素养。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察等,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成绩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核算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30%)×40%。

复试成绩不到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不到60分不予录取,体检、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

、确定导师

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制。拟录取的考生方可进入导师双向选择环节。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组织考生与意向导师双向选择,至多提供导师招生名额的1.5倍人数(四舍五入)供导师双选。第一轮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志愿,进行导师双选,双选规则与第一轮相同。依此类推,直至双选完成。导师不得随意拒绝考生,应提供能被双方接受的理由并报学院批准,否则该导师的相关名额由学院收回统筹安排。

完成双向选择后,研究生和导师填写《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结果确认表》并共同签字确认。

、复试日程安排简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对象

备注

4月17日(周一)

11:00前

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毕为云系统

调剂考生

上传“毕为云平台”(网址https://wmu.bewell-edu.com,仅用作资格审核材料上传,账号为初试准考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4月18日(周二)

13:30-13:40

现场报到(需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色觉检查

调剂考生

茶山校区求真楼11A514

13:45-14:45

复试笔试考试

14:50-15:20

面试抽签(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综合面试

15:20-15:40

导师双向选择

复试通过考生

茶山校区求真楼11A514

、复试工作要求

1.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2.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主动配合考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3.资格审查未通过、材料弄虚作假或面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严重舞弊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信息公开和复试监督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77-86689753,电子信箱recruition@wm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699361,电子信箱jw@wmu.edu.cn。药学院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15267758063,电子信箱wmcy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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