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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研途漫谈,季季有约”导师谈心谈话的通知


作者:      编辑:郑晴怡      时间:2025年03月26日

各位导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精神和《温州医科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常态化开展“研途漫谈,季季有约”导师谈心谈话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谈话对象:全体研究生

谈话人:各课题组研究生导师或指导老师

二、工作原则

问题导向、服务学生;分层分类、精准精细;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协同联动、健全机制。

三、谈话方式

研究生导师或指导老师应采取“一对一”面谈方式进行谈心谈话,谈话对象包括各课题组的全部研究生。外地联合培养的学生谈话可以线上开展。

四、重点内容

谈话内容:应重点围绕当前研究生成长新特点,围绕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心理等状态,聚焦研究生面临的思想困惑、实际困难问题,以及对学院、学校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等展开。

谈话目的: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关爱学生、关照学生、引导学生,促进解决学生关心关切的困难和问题。根据研究生在各个时间阶段面临的不同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

四、工作安排

1.根据工作原则,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工作记录。谈心谈话结束后,主谈老师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附件1在2025年4月20日前将纸质版签字后交至药学院研究生与学位管理工作办公室,地点:药学院518办公室,联系人:周鑫、张宏兴,电子版以课题组为单位打包发送至wmcyxy@163.com;同时导师按照季度报送《“研途漫谈,季季有约”导师谈心谈话异常情况报送表》(附件2)时间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前提交至。(特别提醒:附件1要求在4月20日前完成全覆盖谈话)。

2.药学院研究生与学位管理工作办公室整理归档并组织专人研判谈心谈话内容。对于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经梳理分析后,及时做好导辅协同,家校协作。学院建立“辅导员—导师—研究生”育人微环境、工作微机制,共同研商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和研究。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谈心谈话全面覆盖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由研究生导师本人联系学生开展,如导师无法及时谈话可由指导老师代谈,但严禁课题组学生代谈;

2.在谈话中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可随时反馈给学院研究生思政辅导员;课题组学生异常情况决不允许瞒报;

3. 谈话中涉及的学生隐私问题要注意保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课题组要将研究生谈心谈话活动作为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和锻炼队伍的重要手段,推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重要举措。

2.强化督导,跟进指导。学院将定期开展座谈会、抽查、个别谈话等方式督导谈心谈话进度,对于导师管理研究生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对于研究生反馈的问题、困难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和教育引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七、结果运用

研究生院及学院将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了解各课题组研究生谈心谈话的开展情况及研究生的反响反馈,调查情况将通过一定方式反馈至各课题组。如若发现在谈心谈话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导师或指导老师,学院要严肃追责,并责令其重新开展;对于多次提醒,工作落实仍不到位者将视情节轻重对研究生招生予以减招、缓招或停招等。

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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