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创建于2001年,现有教职工170余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尖拔人才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全国第二批黄大年教师团队— —药学教师团队、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现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中韩合作办学药学专业博士项目、药学和中药学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点。设有药学、生物制药、临床药学和中药学4个本科专业及1个四年制本科留学生药学专业,其中药学、生物制药和临床药学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教育部首批生物制药专业虚拟教研室。在校生2000余人,已形成从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的完善的药学培养体系。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药学学科始于1987年获批的药理学二级硕士点,经过30余年建设,先后入选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浙江省一流A类学科和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优势特色学科,2020、2021年中国软科药学学科排名进入前10%;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拥有国家发改委细胞生长因子药物与蛋白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生物医药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生物技术制药重点实验室、生长因子药物开发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和浙江省生长因子联合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科研平台。近10年来,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已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160余项;以第一单位在Nature、Circulation、Cell Metabolism等知名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围绕生长因子获新药临床批件4个;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和省部级科技一等奖6项。学生培养成效显著,创新能力大幅提高,获全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5项(含金奖1项),全国“挑战杯”11项(含金奖2项)。
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医相结合,以交叉博士点“细胞生长因子与疾病”与临床医学学科共建;与海正、石药、科伦等知名药企建立药物联合研发平台和产教融合基地;与杭州市、慈溪市共建生物医药研究院,参与瓯江实验室——再生调控与眼脑健康浙江省实验室建设,与温州市政府共建“中国基因药谷”,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特色蛋白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围绕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蛋白药物研发,实现新药的临床转化。学院形成了“产学研医”深度融合的“大药学”发展模式。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一、常年诚聘对象
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分为五个层次:学科领军人才(A1、A2),学科带头人(B1、B2),学术带头人(C),学术骨干(D),优秀博士(后)(E)。
人才引进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身心健康。
(一)学科领军人才(A1)
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学术研究处于世界前沿,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能引领本学科突破性发展,是国内外本学科公认的著名专家学者,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二)学科领军人才(A2)
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所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以及带领团队协同攻关的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
(三)学科带头人(B1)
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年龄5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内研究水平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达到或接近国家人才计划青年项目水平的专家学者,或研究成果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学科带头人(B2)
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年龄55周岁以下,在本学科领域内研究水平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达到或接近省级人才计划领军人才相应水平的学者。
(五)学术带头人(C)
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或接近省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或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学术骨干(D)
学术骨干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内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系列学术论文,主持国家级课题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比较突出者。
(七)优秀博士(后)(E)
年龄35周岁以下的优秀海内外博士(后),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具备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潜质。
二、全职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人才层次 |
薪酬 (万元/年) |
安家费 (万元) |
人才房或购房补贴 |
学科领军人才 |
面议 |
面议 |
提供150 M2住房(超出部分由本人按政策购买)或购房补贴(A1面议;A2享受260万元) |
学科带头人 |
B1:65-80 B2:50-65 |
30 (海外引进人才35) |
提供120 M2住房(超出部分由本人按政策购买)或购房补贴(B1享受200万;B2享受160万) |
学术带头人 |
30-50 |
20 (海外引进人才25) |
提供120 M2左右人才房购房指标或购房补贴110万元(海外引进人才120万元) |
学术骨干 |
20-30 |
10 (海外引进人才15) |
提供100 M2左右人才房购房指标或购房补贴80万元(海外引进人才90万元) |
优秀博士(后) |
中级工资、五年内享受副高津贴 |
6 (海外引进人才10) |
提供90M2左右人才房购房指标或购房补贴50万元(海外引进人才60万元) |
注:1、年薪是指全年税前收入(含五险一金),在校期间科研奖励按照学校政策另发;购房补贴按学校政策分批发放。
2、学校协助解决好引进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等事宜。
3、未尽事宜详见《温州医科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
三、应聘专业
药学、中药学、分子生物学、生物材料或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应聘者请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等材料。
四、联系方式
有意者可选择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上门递交等方式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将予以保密,恕不退还。
联 系 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689983
电子邮箱:wmuyxy@126.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药学院531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035
(注:本招聘长年有效)